1.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存在较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行政处罚。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并结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分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2.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较大,部分担保已产生纠纷。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公司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是否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方是否提供反担保,申请人是否已实际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尚未解除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资料图】
3.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尚未了结。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相关重大诉讼或仲裁的基本案情及裁判情况,是否涉及公司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4.根据申报文件,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19.43亿元,投向饲料生产项目、养殖研发项目、总部创新园区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备案,是否履行环评程序,是否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募投项目用地是否落实,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农地等行为,募集资金是否用于购置土地。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5.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及控股和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是否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是否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6.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19.42亿元,用于年产24万吨猪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等10个项目。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本次募投项目新能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4)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否谨慎。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7.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2)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结合应收款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形成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等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是否构成资金占用;(4)其他应收款中的融资代偿款、借款、往来款等是否构成财务性投资。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8.申请人最近一期新增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参股公司农信互联下有小贷公司。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同时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9.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无法销售等情况;(2)结合库龄、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10.申请人最近三年一期末预付账款(含其他非流动资产,下同)余额较高且逐年大幅增长。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公司收购九鼎集团部分股权和收购正邦科技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支付11.6亿元股权收购款,目前这两项收购处于涉诉纠纷中。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最近三年一期末预付账款余额较高且逐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申请人业务规模相匹配;(2)结合预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预付内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等补充说明上述情形是否构成资金占用;(3)收购九鼎集团股权和收购正邦科技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情况,收购价格确定依据,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4)目前收购进展情况,在收购不确定的情况下即支付大额预付款的原因,大额资金支付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大额预付款的收回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收回风险,相关董事、高管是否勤勉尽责。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1.申请人最近一期末商誉账面余额4.24亿元。请申请人结合商誉的形成原因、最近一期末的明细情况,并对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进行充分说明和披露。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2.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且逐年大幅增长。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且逐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在建工程转固是否及时准确并发表明确意见。
13.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开发支出余额较高。请申请人列示最近三年一期末开发支出明细,并补充说明最近三年一期末研发支出资本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会计处理是否谨慎。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4.申请人报告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逐年大幅增加。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划分依据,划分是否准确,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报告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逐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合理性;(3)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计提政策和折旧计提情况,减值测试和减值计提情况,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未来是否存在大额减值风险,对申请人未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5.申请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金额较高。请申请人详细说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减值测试情况与减值测试过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未来是否存在大额减值风险,对申请人未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6.申请人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请申请人结合上述诉讼和仲裁进展情况补充说明预计负债计提情况,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17.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逐年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账面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2)利息收入情况,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匹配;(3)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逐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借款资金用途;(4)偿债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如有请进行充分风险提示。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8.申请人前次募集资金中有4.7亿元用于收购荣昌育种股权,荣昌育种原股东存在业绩承诺。后业绩承诺未实现,双方终止业绩承诺。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荣昌育种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业绩承诺补偿支付情况,终止原业绩承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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