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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隆基绿能(601012)公告称,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与鹤山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21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单晶组件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根据投资协议,预计隆基绿能的项目子公司投资总额约25亿元(含流动资金),具体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公告显示,隆基绿能将在鹤山市设立控股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和运营主体,由项目子公司租赁鹤山市人民政府提供的厂房和附属设施,负责该项目生产和工艺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流动资金投资和项目运营管理。合同约定,投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自项目投产之日起12个月内达产。
隆基绿能表示,此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的未来产能规划,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技术和产品领先优势,抢抓光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规模,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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