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门!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对索菲亚的再融资反馈意见

2023-02-03 17:24:52 来源:机会报

1、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2、根据申请材料,最近三年及一期末申请人均持有大量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含定期存单、理财产品等,下同)具体存放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被关联方占用等情况。(2)结合大额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和使用计划,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资料图)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3、根据申请材料,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金额逐年增加,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对比等分析应收账款金额逐年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账龄、应收账款周转率、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3)针对房地产、建筑业等行业的客户,结合期后回款、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4、根据申请材料,报告期内申请人存货金额较大,且2021年大幅增长。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说明报告期末存货较高且2021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相一致。(2)是否存在库存积压等情况,结合存货周转率、库龄分布及占比、期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5、根据申请材料,申请人2021年净利润大幅下滑,请申请人结合收入、成本、期间费用、减值损失等因素,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6、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淦钧、柯建生,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一致行动关系从何时开始认定;(2)明确发行对象本次认购股份数量或数量区间;(3)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申请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申请人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等情形;(4)控股股东及其持股的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是,就该等情形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如否,请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关键词 补充说明 是否存在 上市公司

最近更新